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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1死,惠州市对凯利兴实业有限公司5·14闪爆事故挂牌督办

近日,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对惠阳区惠州市凯利兴实业有限公司“5·14”闪爆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函文编号为惠安办函〔2023〕16号。

函文全文如下:

惠阳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4日10时47分许,惠州市凯利兴实业有限公司发生闪爆事故,过火面积约100平方米,致1人死亡。这是我市多年以来发生的第1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市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指示,对事故调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和《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惠安〔2021〕3号)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具体落实以下督办事项:

一是请你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要认真落实《广东省较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引》,及时协调纪委监委同步成立追责问责调查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并每15日向市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三是事故调查报告要按照应急管理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编制指南(试行)》的要求进行编写,调查报告经你区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区安委会文件上报市安委办,同时要附上纪委监委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追责问责有关情况。如期限内未能完成调查的,需向市安委办说明情况。

此函。

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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