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报告如果过于粗疏,会怎么样?


【资料图】

重庆证监局的“答案”是——可以处分。

6月6日,重庆证监局披露了多份采取决定,对西南证券及其旗下工作人员出具警示函。

而引发这些“处分”的是,相关券商的研究报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研究业务存在问题

相关决定显示,西南证券在发布研究报告业务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在业务管理方面,西南证券存在:

一是内部控制及流程管理不健全,存在研究对象移出覆盖池未履行内部审核程序、个别调研活动审批时间滞后、质控合规对投研系统平台“提示”项目下的异常情况无处理记录等情形;

二是考核激励不合理,存在研究销售人员参与研究人员考核、部分兼职合规人员未由合规负责人考核等情形。

具体报告也有问题

而在具体的研究报告里,该券商也存在问题,包括:

一是个别研究报告观点不审慎,依据不足;

二是个别研究报告数据来源标注不明、数据有误;

三是个别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存在分析与结论逻辑一致性不足、盈利预测不审慎、内容相关描述与事实不符、风险披露缺少定量分析等情形;

四是个别研究报告质控审核时未上传估值模型底稿。

券商被“警示”

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以下简称《合规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七条,《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五条以及《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第六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监管机构根据《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和《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西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相关个人也被“警示”

此外重庆证监局还对杨浩、池天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证券从业信息显示,池天惠是西南证券的从业人员,2022年,职业岗位由“一般证券业务”变更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

经查,重庆证监局发现池天惠在未取得证券分析师资格的情况下,未经审核在未报备微信群发布研究观点,且数据来源不明,结论不审慎,引发负面影响。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池天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批被罚的还有杨浩。

经查,重庆证监局发现杨浩署名发布的《凯盛新材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创新型化工企业,竞争力强,成长性突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研究报告分析与结论一致性不足,盈利预测不审慎,个别内容表述与事实不符;二是在风险披露时对相关项目风险缺少定量分析。

上述行为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0〕20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九条和《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第七条、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根据《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重庆证监局决定对杨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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