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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记者 汤超)近日,黄山市林业局印发了《黄山市林下中药材生态化种植基地认定标准》,是全省首部林下中药材生态化种植基地认定标准。认定标准围绕近自然、原生态、高品质的要求,加快构建“技术标准化、管理专业化、服务体系化”的林下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格局。

《标准》明确种植基地申报条件、程序、认定、监测和资格管理的具体要求。林下中药材生态化种植基地的认定和监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自愿申报、动态管理。申报的林下中药材生态化种植基地必须具备经营主体规范、生态环境良好、地域优势明显、栽培模式合理、科技支撑有力、质量管理到位和示范作用显著等方面条件。

黄山市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首批市级林下中药材生态化种植基地的认定工作。通过科技引领,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提升中药材种植水平。瞄准做大做强,促进建立林下种植基地对接加工企业的“订单林业”市场机制,加快中药生产加工和流通业发展,鼓励食品(饮料)、中医药等生产加工企业与合作社、农户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合同和服务契约关系,以品牌为载体,实现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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