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非法拆迁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非法拆迁,可以收集相关的违法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七条规定,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资料图)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拆迁纠纷裁决书要写明什么内容
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3.裁决的依据、理由;
4.根据行政裁决申请需要裁决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
5.告知当事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及申请复议期限、起诉期限;
6.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三、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明确什么内容
找法网提醒您,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