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聚焦中心工作,持续精准发力,稳步推进全市重点工作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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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谋划“六大产业集群”发展。坚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并重,形成“方案+图谱+清单+项目”行动体系,一体推进、定期调度,持续跟踪解决问题难点。通过深入谋划,截至目前, 我市实施“六大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已开复工237个,组织召开产业推介会两次,不断强化产业项目宣传招引力度。
积极争取重点项目纳规实施。以“十四五”中期评估为契机,深入开展重大项目调整优化行动。呼和浩特抽水蓄能二期工程纳规事宜成功通过国家能源局审核,清水河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呈报国家能源局待审;呼鄂城际铁路、呼朔太高铁、呼包高铁已经编制完成预可研,正在积极对接国家相关部门;新机场综合交通枢纽(高铁预留)工程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已于近日开工建设。
积极争取试点示范。物流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呼和浩特市位列其中,获批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城市;民生方面,4月成功列入第二批建设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名单,接续编制上报《呼和浩特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提出了6大领域27条具体举措,全方位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抓好项目谋划。紧盯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导向和政策方向,积极谋划重大项目,持续扩大有效投资。2023年,谋划实施重点项目1100个,年度计划投资1200亿元以上,其中,新建项目566个,列入自治区级重大项目519个。
抓好项目建设。制定出台《重点项目快审快办二十条措施》,通过开展集中审批、调度平台管理、常态化调度机制等措施,全力实现重点项目建设提质加速,截至目前,重点项目已开复工993个,开复工率94.57%,566个新建项目已办结524个,办结率92.58%。抓好资金争取。创新运用外脑智库,强化项目申报能力,审核通过率提升30%。截至目前,我市申报两批次专项债107.78亿元,通过国家审核项目121个;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3.3亿元,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生态环保、物流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20个。
协调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发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印发出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及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实施方案三个顶层文件。火电项目灵活性改造有序推进,呼和浩特热电厂机组改造已完成,和林电厂已完成1#机组改造,有序推进2#机组改造。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制定印发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定期调度各地各部门推进情况,积极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敕勒川开发区完成实施方案修编,报自治区备案;推动清水河产业园区完成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编制,并开展评审。
积极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示范。充分利用我市制造产业项目多、新增负荷大的优势,通过集中统筹全市新增用电负荷,在全市及周边地区建设新能源实现“绿电替代”,打造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的开发模式。目前,我市市级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方案已编制完成并上报自治区能源局,待自治区能源局组织评审批复,同步制定完善电源、储能、用户三方匹配清单。
筑牢粮食安全基础。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专项资金,推动粮食企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报送自治区评审项目10个,总投资8386.58万元,拟申请自治区补助资金3907.75万元。
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重电保供项目有序推进,金山热电厂二期2×66万千瓦项目投入运营,金山三期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经市发改委积极推动,一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批复,创造了从纳入规划到核准仅用了30天国内火电核准最快的新纪录。
夯实煤炭保供基础。全面梳理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目前,我市6家煤电企业电煤中长期合同需求量3566万吨,电煤合同签订率102.2%,实现保供煤足量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