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解如下: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2、 皇邢二《疏》皆说,此章是孔子隐圣同凡,劝人勤学。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 「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4、」「有」字,音义皆同「又」字。
5、古文句法,十有五,就是十又五,语体就是十五。
6、孔子说:「我十五岁即志于学。
7、」《毛诗传》说:「诗者,志之所之,在心为志,发言为诗。
8、」依此解释,「志」就是心之所之,也就是一心趣向之意。
9、「志于学」,就是专心求学。
10、《史记孔子世家》说:「孔子为儿嬉戏,常陈俎豆,设礼容。
11、」孔子在童年,即知求学。
12、此处孔子自述十五岁志于学,皇邢二《疏》皆据《白虎通辟雍篇》解释,十五是成童之岁,心志坚明,故自十五始志于学。
13、刘氏《正义》据《白虎通》说,十五岁是入大学之年,所学的是经术。
14、刘氏又据《礼记大学篇》所说,始于致知格物,终于治国平天下,皆是大学所学的经术。
15、 「三十而立。
16、」皇《疏》:「立,谓所学经业成立也。
17、」刘氏《正义》:「立,谓学立。
18、」自十五岁,志于学,至三十岁,所学已成立。
19、也就是学有根柢,有力,非外力所能摇动。
20、 「四十而不惑。
21、」孔安国注,「不惑」,就是不疑惑。
22、程氏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论语后案》:「立,必先不惑,而言不惑于立之后者,何也。
23、夫子曰,可与立,未可与权。
24、立,守经也。
25、不惑,达权也。
26、」「不惑」,遇事可以行权,无可,无不可。
27、「立」,则是:可即可,不可即不可。
28、不知权变之道。
29、所以「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
30、 「五十而知天命。
31、」「天命」,就是天的命令。
32、如刘氏《正义》引《汉书董仲舒传对策》曰:「天令之谓命。
33、」刘氏《正义》说:「知天命者,知己为天所命,非虚生也。
34、盖夫子当衰周之时,贤圣不作久矣。
35、及年至五十,得《易》学之,知其有得,而自谦言无大过。
36、则天之所以生己,所以命己,与己之不负乎天。
37、故以知天命自任。
38、命者,立之于己,而受之于天,圣人所不敢辞也。
39、」孔子学《易》,乃知天命。
40、吾人虽闻天命,未必能知,须先信赖圣言,以求知之。
41、 「六十而耳顺。
42、」郑康成注:「耳顺,闻其言,而知微旨也。
43、」皇《疏》:「但闻其言,即解微旨,是所闻不逆于耳,故曰耳顺也。
44、」皇《疏》又引李充说:「心与耳相从,故曰耳顺也。
45、」顺字,《说文》:「理也,损页川。
46、」段注以为,自人之头顶至脚踵,如河川流通,至为通顺。
47、顺之而后,始见天理,始着条理。
48、由此可知,「耳顺」就是耳的功能已经通顺自己以及他人的心理,故能闻他人之言,即知他人的心意。
49、此是耳闻无碍之境。
50、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51、」从心的从字,作顺从讲。
52、「矩」是端正方形的工具,《说文》作巨,引申为法度之义。
53、孔子至七十岁时,顺从心之所欲而不逾越法度。
54、顺心而为,自然合法,也就是动念不离乎道。
55、 程氏树德《论语集释》,引明儒顾宪成《讲义》说:「这章书,是夫子一生年谱,亦是千古作圣妙诀。
56、」顾氏以为,孔子自十五志于学,至四十而不惑,是修境。
57、五十知天命,是悟境。
58、六十耳顺,至七十从心,是证境。
59、顾氏此说,大有道理。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