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8〕151号)规定,经煤矿企业申请,攀枝花市仁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攀枝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我办确认攀枝花市帅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灰嘎河口煤矿产能置换指标折算比例可提高为200%。现予以公告。
附件:关闭退出煤矿去产能指标折算确认情况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序号 | 所属市(州) | 煤矿名称 | 关闭退 出年度 | 生产能力或 建设规模 (万吨/年) | 确认依据 | 总指标数量 (万吨/年) | 备注 |
1 | 攀枝花市 | 攀枝花市帅普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灰嘎河口煤矿 | 2023年 | 30 | 长期停建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