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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记者唐志刚 通讯员杨正习报道 为强化农业强国金融服务工作,全力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近日,人行银川中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夏监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宁夏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结合宁夏实际,从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加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金融资源投入、优化和美乡村建设与城乡融合发展金融服务、强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金融支持、持续提升金融供给能力、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强化政策保障、完善工作机制8个方面提出22条意见,对做好宁夏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各金融机构要聚焦自治区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优质粮食工程、“菜篮子”工程等,持续加大粮食生产主体信贷投放力度,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强化高标准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服务,支持农业科技和绿色发展。围绕自治区产业振兴战略和特色农业提质计划,创新专属信贷产品,加大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六特”产业支持力度。积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大做强。通过组建银团贷款等方式,合力满足乡村道路建设、供水工程改造、农村电网巩固提升等农村基础设施金融需求,促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积极满足农民工创业信贷需求,提升农民创业就业增收及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加大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金融支持力度,深化金融机构定点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