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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讯 记者张驰 范瑞恒 记者近日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20年至2022年,该院共新收著作权民事一二审案件3169件,结案3241件,新收著作权案件数量增幅明显,已成为审理知识产权案件中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之一。

数据显示,天津一中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中涵盖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视听作品、摄影作品、音乐作品等多个作品类型,其中以侵害视听作品和摄影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最多,占该院著作权案件总量的50%以上。

天津一中院副院长李季红介绍,针对案件特点,天津一中院秉承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树立有利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有利保护司法理念,合法平等保护个人及企业的知识产权。同时坚持知识产权侵权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通过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等方式,确保权利人得到足额充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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