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 《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经2013年7月18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3年7月2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49号公布。

2、该《办法》分总则、土地收购、土地储备、法律责任、附则5章25条,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2008年1月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30号)予以废止。

本文关于济南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办法的简介就讲解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