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5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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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 2 名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38,250 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及暂缓授予的 1 名高管(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0,000 股)因身故,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对该 3 名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128,25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及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001486 号《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审计报告》获悉,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 2022 年度的业绩未达
到公司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含暂缓授予 1 名高管)共 1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412,560 股。
上述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64,081,215 股减少至 163,540,405 股,
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64,081,215 元减少至 163,540,405 元。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
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
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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