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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省林草局会同辽宁省自然资源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6月末,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违规侵占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守牢生态安全屏障。

据介绍,排查将以国家级湿地公园、国家级湿地类自然保护区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地为主,同步开展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自查自纠。重点排查整治的内容包括:违规在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倾倒垃圾等废弃物、排放污染物、设置入河排污口等污染湿地生态环境的行为;违规侵占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风力光伏电场、高尔夫球场、开发区,以及开展采砂、采矿、取土、开山采石等破坏湿地的行为;违规进入湿地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开展旅游参观、资源利用等行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的其他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排查整治期间,三部门将根据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线索,组成明察暗访工作组,对相关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将形成问题清单,依法依规查处整改,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每一个问题查处纠正到位、整改到位、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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