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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省安徽商会宜春分会﹙宜春市安徽商会﹚在赣皖两省和宜春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指导下,经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商务厅和江西省安徽商会审核批准注册,于二0一二年八月十日成立。

2、商会具有全市性、联合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一切活动接受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商务厅和江西省安徽商会的管理和指导。

3、江西省安徽商会宜春分会是连接赣皖两省经济合作与交流的桥梁和纽带,是协助政府管理异地徽商企业的助手,是宜春徽商的家园。

4、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以及行业规范。

5、本会的宗旨是:服务会员,构建和谐商会;整合资源,推动宜春经济;回报社会,传承徽商文化;本会的理念是:用服务凝聚会员人心,用制度规范商会动作,用资源促进会员发展,用文化塑造商会品牌;本会的目标是:把商会真正建设成和谐商会和在宜春安徽人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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