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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大商所发布有关通知,将于9月4日日盘起启用期转现平台,推出期转现交易。同时,大商所还发布了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和相关细则的公告。
期转现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时进行数量相当的期货交易和现货或者其他相关合约交易的行为。大商所期转现交易的模式创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场内集中竞价市场引入协商交易机制,期转现双方可以立足自身需要,按照协议价格达成期货交易,满足个性化需求;二是将期转现确定为一种交易方式,期转现交易既支持期货端双方开仓、平仓,也可以实现一方开仓、一方平仓,在实物交割、基差贸易、期现货头寸转让等业务上的应用场景更加广泛;三是拓展业务范围,支持期货和现货或者其他相关合约头寸之间的灵活转换,交易方式更加多样、便捷;四是提高办理效率,包括简化申请材料、申请截止日期延后至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含当日),每个交易日的申请时间延后至14:00等。
为支持期转现交易落地,大商所将上线期转现平台,为参与期转现交易的企业提供业务申请、达成交易、资金结算、现货交收与登记等一站式服务。“新业务突破了国内商品期货市场期转现只适用于交割的局限,应用领域和工具模式更丰富,实现了场外协商交易和场内集中清算,有助于提高期货定价效率和风险管理效果,在拓展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领域、打通期现市场对接堵点等方面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相关专家分析。
期转现交易将不会影响期货市场成交价格。从此次发布的规则看,通过期转现交易达成的期货交易计入相应期货合约的成交量、成交额、持仓量,但不计入相应期货合约的当日结算价、交割结算价、最高价、最低价、收盘价等价格的计算。此外,相关专家提示,期转现开仓交易需遵守交易所持仓限额和交易限额等规定。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大商所立足产业、上线期转现平台,能够更好地发挥期转现的协商议价、灵活交易、期现联动等优势,降低期转现交易的执行成本,提高企业参与期货市场避险效能。下一步,大商所将引导各会员单位做好期转现平台上线的各项准备工作,通过举办培训活动等方式加大期转现交易的推广宣传力度。上线后,交易所将严格防范市场风险,监督和核查各类期转现行为,对非善意期转现行为等进行严格监控和及时查处,确保期转现交易平稳上线运行。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