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块钱就能在朋友圈买到一双带“防伪扣”“包过毒”的球鞋?当心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资料图】

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下称杨浦法院)便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团伙因仿冒30万个“得物防伪扣”获刑3年。

仿冒30万个“得物防伪扣”,被判3年

得物App相较于传统电商平台,首创“先鉴别,后发货”的购物流程,通过该平台出售的商品都会配有官方出具的鉴别证书、防伪扣、包装箱及品牌胶带组成的“防伪四件套”。而一些不法分子却从中嗅到了商机,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自行生产并销售得物“防伪四件套”,非法获取经济利益。杨浦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便与此有关。

据杨浦法院,2020年5月起,被告人王某甲在未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从同案关系人王某乙处购买空白防伪扣,在广东省佛山市某工厂内通过激光打标机将“得物”品牌的各注册商标标识印在上述空白防伪扣上,并通过三家线上店铺对外销售。经审计,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间,上述店铺对外销售“得物”品牌防伪扣共计30余万个。

2021年10月,公安机关依法抓获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丙,并依法查扣印有“得物”“poizon”注册商标品牌的防伪扣及手机、电脑、U盘等物若干。经相关权利人确认,上述被查扣的“得物”品牌防伪扣中有370件为假冒注册商标的防伪扣。

杨浦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甲、王某丙上述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于是当庭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

图:案件庭审现场、法院判决书

杨浦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黄莺表示,此类制假、售假行为,不仅会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亦会严重损害“先鉴别,后发货”的新型购物平台所建立起来的商品口碑及商业信誉,应予以严厉打击。

她提到,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行为,是制假、售假产业链的重要环节,不仅严重扰乱了国家对商标的管理秩序,侵犯了商标注册人对注册商标的专用权,而且无法对产品起到质量保障的作用,更很有可能造成产品安全隐患,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得物“防伪包装”受法律保护,司法机构提示认准官方

“以前是品牌被仿冒,现在是平台被仿冒。” 杨浦检察院检察官罗宾表示,“正是因为得物平台的‘先鉴别,后发货’,保障消费者安心买到正品,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了信任关系。正因为此,生产、销售的假冒涉案商标防伪扣,给包装的假冒伪劣产品添上非法‘保护色’,不仅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危害,也对市场正常经营秩序造成破坏。”

罗宾提醒消费者,“如果大家看到网店或者商场售卖‘得物防伪扣’或者包装,警惕是制假商仿冒,请一定要到正规的App、官方的购物平台进行消费,官方所带有的‘防伪套件’才具备正品保障意义。”

针对外部打着得物App名号,仿冒“得物包装”的制假、售假行为,得物App也持续联动多地警方进行打击。

据悉,2021年3月,得物App曾联合上海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制造、销售仿冒“得物包装”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6名,查扣仿冒的“得物包装套件”共计130余万件,这也是警方破获的上海首例平台包装标识被侵权案,当年,这起假冒得物App“防伪套件”案于上海判决,被告人因构成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2022年,得物App再次联动河北警方,在一个月内破获了一起通过仿冒“得物包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捣毁两个售假窝点,抓捕两个涉案团伙,现场查获超过3.7万双带有仿冒“得物包装”的假冒品牌运动鞋,查实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在业内看来,“得物包装”的查获和司法判决,一方面对制假、售假“防伪套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定性和惩处,对相关制假商产生警示作用;另一方面,也让更多消费者认清了假货销售的新伎俩,帮助得物App持续为用户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同时,某种程度上也起到了对社会消费环境正本清源的作用。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王迁表示,此类案件不仅在理论上明晰了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定性量刑的争议,而且在实践中对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提供了典型,有利于有效地预防和遏制假冒注册商标犯罪行为的发生,促进构建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上海财经大学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劳帼龄表示,得物App凭借“先鉴别、后发货”创新服务模式,以拥有知识产权的“得物包装”,比如防伪扣、鉴别证书、包装箱等,来保障商品的“正品品质”,并以此与年轻消费者建立起信任关系。

“可以说‘得物包装’承载的是中国年轻消费者对于品质的需求和信任,作为‘消费提振年’的当下,正品认证和品质保障对于提升消费信心尤为重要。线上消费的信任感和安全感,也可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的提质扩容,并助益消费品质的提升,优化消费环境。”劳帼龄称。(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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